东南亚是全球经济增长的关键引擎之一,区块链技术在该地区的应用潜力日益凸显。None Group拓荒集团研究团队最近发布了关于台湾和东南亚加密产业的《区块链关键趋势》报告。
要进入新市场,首先要搞清楚监管政策。PANews摘选了该报告中关于监管的内容,介绍了台湾、泰国、越南、印尼、马来西亚、新加坡和菲律宾的加密货币行业监管现状。
总的来说,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市场情绪的起伏,区块链监管的路线经常需要进行动态调整。特别是在发生重大事故后,各地执法机构必须面对市场中仍然不完善的监管框架,因此常常会加速制定和执行规范。尽管这可能在短期内加强监管,但从长远来看,并不一定会阻碍创新发展。例如,2017年ICO热潮之后,包括泰国和新加坡在内的一些地区迅速推出了相应的规范,以保护本地投资者。
台湾的区块链监管趋势随着区块链产业的发展,各种应用场景不断涌现,从金融服务到供应链管理,再到数字资产交易和智能合约。随着行业的高速增长,合规监管问题逐渐浮出水面,尤其是金融诈骗和倒闭事件之后。在台湾,政府在过去几年对加密资产的监管态度逐渐采取相关行动,并开始与相关单位研究监管虚拟资产的最佳方式。相关举措可以追溯到2021年6月,当时行政院依据《洗钱防制法》指定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(金管会FSC)作为“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”的防制洗钱主管机关,金管会随后发布了《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办法(AML&CFT)》,到2023年12月底已有25家企业通过审核。
从2023年1月开始,立法院提出议案请行政院研拟虚拟资产相关监管机制,并将其列入中央政府预算。同年3月下旬,行政院表示虚拟资产领域将由台湾金管会监管,并参考国际主流监管趋势,包括欧盟、新加坡、日本、韩国和以色列等,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加强台湾虚拟资产平台对客户利益的保护。由于虚拟资产和数字资产的特殊性,多样化的产品应用(包括虚拟资产、NFT、支付和稳定币等)增加了监管的难度,因此目前相关单位仍在积极研究各种资产应用的权责单位。2023年9月,金管会基于洗钱防制监管公布了早已研究了很久的《虚拟资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(VASP)指导原则》,并表示将从信息透明、资产保管、公司内部控制等多个方面加强平台对客户利益的保护。
虚拟资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(VASP)指导原则包括:
1. 强化虚拟资产发行管理
2. 制定虚拟资产上下架审查机制
3. 强化平台资产与客户资产分离保管
4. 加强交易公平和透明度
5. 强化契约订立、广告招揽和申诉处理
6. 建立营运系统、信息安全和冷热钱包管理机制
7. 资讯公告披露
8. 强化内部控制和机构审查机制
9. 确定个人币商洗钱防制监管等同于法人组织
10. 严禁境外币商非法招揽业务
泰国的区块链监管趋势
泰国政府于2018年制定了《数字资产业务紧急法令BF 2561》,该法令对虚拟资产的发行、交易和相关业务提供了全面的规定。以下是其中几个要点:
虚拟资产定义:泰国将虚拟资产称为数字资产,包括加密货币和数字代币,并不仅限于具有证券属性的资产。
监管要求: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,包括交易平台,需要经泰国证券监管委员会的推荐并获得泰国财政部的批准,最低资本要求为5000万泰铢,但如果平台不保管用户资产,则最低要求为1000万泰铢。
用户资产保护:法律规定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必须分开管理用户资产,不得将其用于其他目的,并明确用户仍然拥有其账户下的资产。
监管细则:泰国从证券监管的角度强调适合性审查、最佳执行和禁止交易平台自行投资,以确保用户权益和防止利益冲突。
泰国的虚拟资产监管体系强调用户保护,更类似于证券市场监管,不仅关注反欺诈和信息披露,与美国纽约州和日本等地的支付监管模式明显不同。
值得注意的是,泰国证监会最近发布规定,禁止交易所向用户提供以下服务:
– 不得将用户存入的数字资产用于借贷、投资、质押,并向用户支付收益。
– 不得通过公司行销费用等预算,根据用户存入的数字资产向其提供收益。
– 不得通过第三方提供相关业务或广告。
此外,为了避免对整体金融经济体系造成风险,泰国证监会禁止国民使用虚拟资产进行支付,交易所也必须限制用户的转账功能。
越南的区块链监管趋势
越南对虚拟资产的监管并不明确,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:
– 越南央行表示,虚拟资产不被视为法定货币,禁止用作付款方式。
– 越南证监会禁止上市公司、证券公司、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任何与虚拟资产有关的发行、交易或经纪活动,并严格遵守反洗钱规定。
– 越南工业和贸易部认为比特币不是越南法律框架下的商品或服务,并警告人们不要操作虚拟资产。
除了上述三点,越南尚未有其他关于监管虚拟资产的规定。政府虽然限制虚拟资产作为支付工具,但对其在投资和交易等其他用途没有相关法令规定。同时,政府并未严格限制海外虚拟资产企业在越南的运营,许多知名的中心化交易所如Binance也都看好当地市场,并在越南市场深耕多年。
值得注意的是,越南总理Phạm Minh Chính在了解到虚拟资产交易在当地非常活跃后,于2020年要求央行和相关单位研究虚拟资产管理的政策和机制。在越南政府的支持下,越南区块链协会于2022年正式成立,旨在协助建立更完善的监管框架,不过迄今为止尚未提出正式意见或法令。
印尼的区块链监管趋势
印尼的虚拟资产市场正在快速发展,政府也在积极推动监管措施。印尼的加密资产交易受商品期货交易监管机构(Bappebti/CoFTRA)的监管,被视为商品。在交易方面,交易的监管框架主要由2022年的CoFTRA第13号规定和2021年的CoFTRA第8号规定管理。此外,整个市场目前还有以下重要发展和趋势:
– 国家交易所:印尼于2023年7月正式成立国家交易所,即印尼虚拟资产期货交易所,旨在提供法律确定性,保护使用者免受风险。
– 扩大交易品种:政府于2023年6月扩大可交易的虚拟资产种类种类高达501种,旨在促进虚拟资产的广泛应用。
印尼正在进行虚拟资产法规改革,将监管权从Bappebti转移到金融服务管理局(OJK),过渡期为2年。虚拟资产目前被视为商品,但预计在过渡期后将被视为证券。
根据Bappebti的法规,受监管的虚拟资产业务包括期货交易所、加密期货结算所、虚拟资产保管商和虚拟资产交易所。但首次代币发行(ICO)目前尚未受到监管。
根据业务类型,需要不同的许可执照,包括实收资本额要求、组织架构和技术要求,并需遵守反洗钱和反资助恐怖主义规定。
马来西亚是合法的虚拟资产,该国政府制定了相关法规,以确保虚拟资产市场的稳定性和透明度。
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(SCM)仍在努力了解和追踪虚拟资产的发展,并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免受可能的风险。马来西亚对虚拟资产的监管包括以下要点:
2019年,马来西亚通过《资本市场与服务(有价证券定义)(数字通货与数字代币)指令》,将所有虚拟资产纳入证券法的范畴,不论其是否被视为有价证券。
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在马来西亚被称作「数字资产交易所」(DAX),被《认可市场指引》之中的Chapter15:Digital Asset Exchange所规范。需获得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许可,并等待批准特定虚拟资产后才可进行交易。最低资本要求为500万马来西亚令吉。
马来西亚的监管区分金钱保管和虚拟资产保管。金钱保管要求平台在合格金融机构开立信托账户存放客户资金,虚拟资产保管则要求平台设置足够安全的储存媒体以保管虚拟资产。
马来西亚设有完整的规范,包括即时市场监测、处理市场剧烈波动的措施,以及应对错误交易和系统失灵的方式。
除了交易平台,马来西亚还要求相关公司获得相关牌照,如IEO营运商、数字资产托管商(DAC)、基金等。目前马来西亚共有六家中心化交易所(DAX)获得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认可,用户可以在平台上交易包括BTC、ETH、AVAX等被认可的虚拟资产。此外,DAX还需协助公开市场架构和平台上的订单种类等资料。总结来说,马来西亚正在积极研讨完整的法律框架,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产业发展。
新加坡是对加密货币或是数字资产监管相对完善且友好的国家之一,因此其做法值得许多国家借鉴。其采取了所谓「币链分离」的监管态度,即大力尝试使用区块链技术的应用,而对于容易有投机行为的加密货币则是相对保守的政策。尤其2022年时多家大型借贷机构垮台、知名交易所FTX破产,基于保护本地投资人的角度,政府在倾听多方意见后,于2023年推出了一系列加强保护措施的规定。整体来说,新加坡的稳定、公开且透明的监管框架仍受到许多公司的青睐。以下为针对当地监管方针的介绍:
新加坡政府认为虚拟资产并非法定货币,但可被用作替代支付的工具。新加坡的数字支付代币(Digital Payment Tokens, DPT)服务提供者受Payment Services Act监管。
根据当地法令,DPT服务提供者的定义包括任何促进数字支付代币交换的服务(即建立或经营DPT交易所)、任何涉及数字支付代币的服务(即购买或出售DPT以换取金钱或任何其他DPT),以及其他相关服务。
许可执照根据业务内容可分为三个类型,包括货币兑换许可证、Standard Payment Institution许可证、Major Payment Institutions许可证。新加坡金管局(MAS)将审查申请公司的健全性、安全措施、合规程序等。
MAS于2023年8月发布了稳定币的数字货币规则。该规则要求稳定币的储备必须为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资产,并且规定它们必须始终等于或超过流通中的稳定币的价值。
菲律宾央行(BSP)积极塑造国家货币格局,以拥抱数字经济。虚拟资产在菲律宾虽非法定支付货币,但其央行于2017年2月以944号及942号法令,承认虚拟资产之合法性。
BSP于2021年进一步推出了《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指南》(VASP)为菲律宾的虚拟资产交易建立了全面的监管框架。
VASP应在营运前获得BSP的许可,并遵守有效KYC和AML措施。包括收集客户识别信息并主动监控交易以侦测和报告可疑交易。对于附加服务,还需要其他许可证,包括电子货币发行商(EMI)和汇款和转账公司(RTC)。
菲律宾没有统一的国民身份证,因此从业者的KYC系统需要能够识别菲律宾各地(有82个不同省份)的有效身份证件。
在季度审计中,业者应公开有关资产负债表的信息,并揭露其在热钱包和冷钱包中的资产状况。
菲律宾的虚拟资产监管框架清晰,且政府也对VASP达到实质监管。BSP于2022年9月关闭了新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许可证的常规申请窗口,为期三年。自2023年底开始,菲律宾证券监管委员会(SEC Philippines)针对没有在当地持有合规牌照的交易所提出了警告。针对Binance,其已要求国家电信委员会、通讯技术部门协助阻止民众访问Binance,同时也要求Google、Meta禁止向菲律宾的社群媒体投放Binance的线上广告,并强力要求Binance在三个月内退出菲律宾市场。